根据DAAD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双边协议,拥有博士学位且在中国或德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的学者,可申请到对方国家进行共同科研项目或短期交流的资助,参加国外学术报告或出国参会不在此资助范围内。

该项目资助的期限通常为14天到3个月。具体的时间安排和计划应提前与德方院校达成一致。DAAD提供的资助为每月1840欧元或1990欧元,例外情况下2240欧元,具体取决于申请者的学术职称。国际交通费用由中方负责。
中方申请人请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提交申请。
一览表:
• 资助对象:(原则上)已拥有博士学位的中方学者
• 资助时间:1-3个月
• 资助金额:1840-2240欧元/月
• 申请时间:请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申请(具体信息请咨询教育部国际交流司)
更多信息:
DAAD申请表
DAAD地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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